9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立为主持会议,副主任潘尹、刘平、段朝武、熊自安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副县长卢恒墀,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县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审查批准了武宁县2023年财政决算;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教体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公安局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2023年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旅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县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通过了人大代表有关事项。(熊轶铭 徐笑蓉)
责任编辑: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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