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武宁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名(聘用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书记员岗位3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8.限武宁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武宁;
9.法律专业或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薪酬待遇
参考我院司法文员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5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武宁县协和大道62号,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411室。咨询电话:0792-2989023。
3.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表》纸质版(招聘公告后,微信扫二维码下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⑤其他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面试。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经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遵守相关要求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围人选。
1.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等;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可安排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在下次招聘开始前,分数均有效。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院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经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宁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5日
《报名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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