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恢复正常上班的通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相关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月17日(周一)起,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取消弹性工作制,恢复正常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全体人员(含聘用、临时人员)近期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管理台账,确定返岗人员。所有返岗上班人员一律戴口罩,禁止不必要的串门,见面不握手;有条件的单位要开展体温检测,配备洗手液、消毒液。每位干部职工均有义务向单位报告自己身体情况,严禁谎报、瞒报、漏报。对仍滞留湖北尚未返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向单位报备后可暂时不返岗;确需返岗的,需在浔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情况方可上岗。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门的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日17:00前报同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加强集中办公场所管控。各地各部门要对进出集中办公场所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测,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车”。要加强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清扫保洁,加密消杀频次,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暂停公共场所集中通风系统,适当开启办公场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三、选择合适出行方式上下班。倡导疫情防控期间选择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步行等合适出行方式上下班,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减少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除疫情防控会议外,对拟定的其他会议、活动可暂停、推迟或取消;确需召开的会议,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对确需组织10人以上会议和集体活动的,必须向同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做好用餐服务。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在家用餐或自备用餐。确需在食堂用餐的,应提前订餐、分散用餐。单位食堂提供用餐服务,必须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每天检测体温,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或有发烧、咳嗽现象的,暂不允许上岗;食堂食材采购必须有安全、固定的渠道,采购人员要加强防护,严密做好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工作人员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组织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当事人责任。
联系方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赵小虎,0792-8323280,2045923997@qq.com。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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