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教育部发布2020年第1号留学预警,全文如下:
近期,澳大利亚主要高校计划于7月前后陆续开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国际旅行和开放校园存在风险。疫情期间,澳大利亚发生多起针对亚裔的歧视性事件。教育部提醒广大留学人员做好风险评估,当前谨慎选择赴澳或返澳学习。
教育部官网截图
此前报道:
据文化和旅游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文旅之声”6月5日晚间消息,近期,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澳大利亚国内对华人和亚裔的种族歧视言行和暴力行为现象明显上升。文化和旅游部提醒中国游客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前往澳大利亚旅游。
此外,注意啦!又有两项考试要延期了!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时间将推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消息:定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2020年10月底举行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
关于调整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2020年10月底举行,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
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2020年6月5日
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延期至9月举行
近日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了《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根据《通知》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延期至2020年9月12-15日
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12—15 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不再重新组织报名,其他考务工作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二、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地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安排考试的轮次。具体安排如下:
三、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延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把考试时间通知到考生,积极为考生排忧解难。严格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9]7号)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今天,“多所高校将全额退住宿费”
冲上热搜!
直接免缴春季学期住宿费,
你羡慕了没?
高校宣布免收春季学期住宿费
今日,中南大学宣布免收春季学期住宿费,对已缴纳的住宿费予以全额退费。
中南大学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中表示,根据《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免收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对于已缴纳的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予以全额退费(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网友纷纷表示,感谢学校!
还有人表示非常羡慕:
关于退住宿费,高校退费办法有不同
近日,多所高校发布通知,明确指出退住宿费。有部分高校表示会全额退,也有部分高校表示将按学生返校时长,按月或者按天扣除已使用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山东艺术学院
已经正常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按照学年收费标准的一半价格退费(即退5个月住宿费)。例如,某同学已于2019年9月缴纳学年住宿费800元,本次退费400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没有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只补缴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住宿费。例如,某同学2019-2020学年应缴住宿费800元,但一直未缴费,此次应补缴400元住宿费。
山东师范大学
本着关爱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所有在学校公寓住宿的学生,本学期不返校的,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本学期返校的,减免在校住宿期间的住宿费,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尚未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除外。
河南科技大学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对于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不收取住宿费。
广东医科大学
6月1日,广东医科大学发布通知,通知表示,学校定于本月中旬起分批次办理退费,最后一批退费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
通知指出,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予以清退。
关于住宿费,
教育部曾发布有关通知: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你们学校退住宿费了吗?
按什么办法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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