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案件质量,6月5日上午,武宁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市人民监督员卢位财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评查活动开始前,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标准以及被评查案件的基本情况。随后,人民监督员详细查阅了相关案件,并与评查员充分进行沟通,对整个评查案件的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零距离”参与此次评查活动对检察机关的履职过程有了更为直观深刻的了解,也进一步增强了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下一步,武宁县检察院将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充分凝聚内外监督合力,积极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第三只眼”作用,深化监督效果,切实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王苑、骆招娣)

责任编辑:钟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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