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巡回审理
武宁法院网讯 为促进法庭到矛盾纠纷地开展法制教育和宣传,便于法庭联合农村基层组织对涉集体案件进行调解和协调,化解基层矛盾。2020年5月18日下午,武宁县人民法院大桥法庭到武宁县官莲乡西湾村村部就一起新农村建设欠款合同纠纷案开展巡回审理。
2015年底被告武宁县官莲乡西湾村冷家组应上级要求准备建设新农村,被告小组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原告张某与被告小组理事会签订了承建施工合同,为被告完成卫生集群猪圈、水泥路面、坪面硬化、修通水沟及挡土墙等项目建设工程,原告承建的新农村建设工程相继在2017年9月完工验收,建设过程中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已陆续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原告款项17万余元,该款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小组及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催讨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小组支付工程欠款。
案件受理后被告小组组长认为其并不是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成员,其并不清楚结算及支付过程,且绝大部分村民不同意支付欠款为由不同意配合进行应诉。法官遂联系西湾村干部,共同对被告小组组长进行释法明理,让其配合法庭来参与诉讼,化解矛盾纠纷;且考虑到其心理,决定将法庭搬到村部进行巡回开庭,便于村干部共同做其思想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导致无法顺利进行庭审。庭前法官与村干部向其释明,庭审是法律规定的程序,其只要代表村民小组陈述意见即可,经过庭前沟通,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庭后,法官与村干部针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筹集惯例就本案纠纷如何化解进行深入沟通,村干部表示会尽力做好村民工作,让其使用支出部分公共资金清偿部分债务,另外村委会也会积极筹资争项,逐步统筹解决小组的欠款问题,既不让承包人的权益落空,又不能引发和激化集体纠纷。法官对村干部提供开庭场所及协同法庭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表示感谢,表示今后将加强对村级矛盾化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