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18年全省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情况,武宁县环境空气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低于全省38微克/立方米的平均值,排名全省第20位,居九江第一;庐山西海水质在全省县界断面水质类别排名中继续保持第一,年均值评价为I类,为全省唯一;两个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点次达标率钧达100%。
主要环境指标稳居全省前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改善的背后,是我县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系列创新务实举措。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县委县政府鲜明提出了“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全面推进绿色崛起”的发展主题,着力构建绿色经济生态、优美自然生态、养生宜居生态、和谐人文生态和清明政治生态“五大生态”,全力打造绿色生态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城镇建设示范县等“三个示范”。对照中央及省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我县成立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聘请国内生态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建“生态智库”,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把脉开方,从顶层设计上,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生态+”向纵深发展。
2018年,我县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改工作成为江西省边督边改典型。全面落实并升级“河(湖)长制”,持续净化修河及庐山西海水质,全年增殖放流鲢鳙等“清水类”鱼苗286.6万斤。全面淘汰城区和工业园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禁用液态汞,完成液汞改固汞12家。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关停不达标养殖场所67家。持续开展矿山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关停19座、复绿9座。通过深入实施“护绿、增绿、用绿”工程,完成人工造林2.8万亩,林地面积增加至411.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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