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武宁县指挥部6号令,经武宁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居民临时通行证》出行规定,每户每两天可派一人持证外出。倡导私家车不外出,城区严格实行车辆管控,车辆外出必须持有《居民临时通行证》《临时工作证》《特殊车辆通行证》三证之一,如发现居民外出没有按规定执行,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进行训诫,第三次进行治安拘留。
二、所有居民必须凭《居民临时通行证》进入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并配戴口罩。经营场所必须严格把关,如发现经营场所业主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第三次责令停业整顿。
三、本公告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11日12时起至2月20日24:00时止,如有更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武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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