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融媒体中心讯 记者张永林)近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印发《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保留了烈士子女考生加分等四个加分项,另外部分民族村及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自2023年开始不再加分,其中涉及我县4个民族村。
根据调整方案,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实行3年过渡期。
【县民宗局副局长 严庆】:2020至2022年过渡期内享受加5分政策不变,自2023年开始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涉及我县罗坪镇漾都畲族村、新宁镇团结畲族村、船滩镇河潭畲族村、东林乡山头畲族村四个少数民族村的少数民族高考生。
据了解,2019年高考中,我县有16名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考生资格审查,其中有6名学生享受了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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