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融媒体中心讯)近日,武宁县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30条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 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全力防控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在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和市政府26 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我县进一步强化举措、加大力度,特制定30 条政策措施,这30条务实举措涵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扶持 、推进项目建设和稳岗用工保障等五个方面。在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上,重点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着力协调解决用工、资金、运输等方面实际困难,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支持企业扩能改造,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和 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企业扩能改造项目优先纳入市级传统产业升级试点或市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保障生产要素供给,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将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建立“一对一”对接制度,全力保障企业生产需求;对自营出口企业实行奖励支持。同时发挥国有企业中坚作用,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会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在企业减负方面,决定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 业或个体工商户,含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等载体,免收3个月租金;对减免小微企业租金的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申报国家、省、市级项目和安排县级项目 时予以优先支持;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 为租户减免租金,对业主(房东)主动为租户减免的租金部分免征房产税;实施税费优惠,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拓宽减税降费渠道;同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政府指定的在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给予保供稳价补贴,进一步稳定价格秩序。对企业因受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发生信用失信记录的,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在对企业的金融扶持上,决定在实施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强化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地方金融机构作用、加强基础金融服务保障等方面共同发力,县本级将安排3000万元,设立“疫情专项倒贷资金池”,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进行倒贷业务支持,提供专项担保服务。同时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在项目建设推进上,实行项目审批网上办理,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抓好重大项目保障。在稳岗用工保障上,出台了缓缴社会保险费、开展线上培训、支持企业招聘等6条鼓励稳岗就业政策措施。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