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九江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黄山、熊遥报道:2020年5月1日起,《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开始施行。为切实做好全县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武宁交警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4月23日,武宁交警出动警力60余人次,查处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19例,其中涉牌涉证23辆,扣留违法车辆17辆。
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集中整治摩托车、非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对摩托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违法变道、逆行、不按车道行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无牌无证、非法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坚决严查严处,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通报曝光,加强震慑。集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曝光。对查处的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一律登记驾驶人身份信息和工作单位。涉及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违法情况及时上报,在全县进行通报曝光。对涉及多次违法且不配合交警执勤执法的,抄告所属单位进行约谈及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落实条例,严格处罚。落实燃油助力车淘汰退市要求。根据《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通行条例正式实施后,燃油助力车一律禁止在城区道路行驶。对上路行驶的,一律按照《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严格处罚。(武宁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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