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街道开展自行车、电动车、 摩托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告
我县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现已进入最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现对城区街道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街道的人行道及周边区域范围,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内,车头必须朝向街路,或按箭头示意方向整齐停放。
二、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依法对车辆实施拖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三、对多次违法的当事人将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属单位干职工的通报到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宁县城管局
2020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戴英琴 内容审核:陈洪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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