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环境整治日督查情况通报
(9月1日)
“3+N”督导组、创文环境整治督查组联合对城区创文环境整治情况开展了督查,日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沁春园小区配电箱电线裸露,电信公司信号箱上小广告未清理,绿化带内垃圾未清理彻底,存在不文明晾晒行为(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2.玉景花园住户门口杂物乱堆乱放,楼道杂物乱堆乱放未清理彻底,垃圾桶没有盖,楼道电表箱附近电线杂乱裸露安全隐患大,“牛皮癣”清理不到位,存在不文明晾晒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商银行);
3.南门小区存在不文明晾晒和“牛皮癣”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红十字会);
4.旺樟园小区东边绿化带内存在少量白色垃圾(责任单位:豫宁街道办,县建设银行);
5.南门市场旁乐美家蛋糕店违建已拆除但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牛皮癣”未清理彻底(责任单位:县旅游产业公司);
6.九岭小区存在毁绿搭棚停车问题,种菜问题较严重,存在“牛皮癣”清理不到位和饲养家禽问题(责任单位:县法院);
7.景山花园下水道盖板破损,墙面油污严重,垃圾桶没有盖,楼道附近空地未复绿(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8.樟岭小区垃圾桶摆放不规范,包裹自来水表的破布未清理,绿化带杂草和垃圾清理不彻底,楼道小广告未清理彻底,住户门口地面破损,存在饲养家禽、电瓶车乱停现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二、工作交办
1.请各责任片区按照9月1日上午会上专家说明的测评要求全面自查,在9月5日前完成整改。
2.第五片区(沁春园小区):①弱电管线要整治;②垃圾桶要规范摆放并装盖子;③鲜奶箱上“牛皮癣”要全面清理(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3.第十五片区(南门市场):入口右侧墙体“牛皮癣”及污水横流问题要尽快整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三、整改成效
(一)整改成效较好的地方
1.第十三片区(兴宁苑小区):停车位已基本施划完成(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第十三片区(古艾社区):社区居委会门口污水横流问题正在整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古艾社区);
3.第十五片区(南门水景花园):乱搭凉棚、车棚、“牛皮癣”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管理局,县红十字会);
4.第十五片区(南门市场):旁边乐美家蛋糕店违建已拆除(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旅游产业公司);
5.第十五片区(南门市场):各店铺的杂物和陈年垃圾已基本清理到位(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6.第二十二片区(九岭小区):日常卫生保洁到位。(责任单位:县法院)
(二)整改成效不足的地方
交办事项未按时整改落实的:
1. 第十片区(玉景花园):8月31日交办的一楼楼梯间电线裸露和楼梯扶手修复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农商银行)
2. 第十五片区(工贸大厦):8月31日交办的周边露台垃圾及边坡垃圾仍未整改。(责任单位:豫宁街道办)
3. 第十五片区(旺樟园小区):8月21日交办的小区旁已硬化停车场未划停车位问题未落实。(责任单位:豫宁街道办、县教体局、县建设银行)
4. 第十五片区(南门市场):8月31日交办的市场入口右侧小区楼道“牛皮癣”及杂物问题未整改。(责任单位:县旅游产业公司)
“3+N”督导组 创文环境整治督查组
2020年9月1日
责任编辑:戴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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