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的家风故事

曾巩的家风故事

曾巩,字子固,谥号“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世称“南丰先生”,北宋嘉祐二年进士,有《元丰类稿》和《隆平集》传世。曾巩生于北宋天禧三年(1019年),卒于元丰六年(1083年),其家族南丰曾氏是宋代政坛中比较显赫的公卿之家,家族中出仕者众多。除了素有“南丰三曾”之称的曾巩、曾布、曾肇之外,还有多人为宦。

曾巩画像

修身廉洁自律

曾巩家族重视廉洁自律。据《南丰县志》记载,曾巩祖父曾致尧(后追封密国公)曾在越州监管酒税,一次告假回乡时,“母周氏置酒园中,族戚咸集。或诮密公衣冠敝垢,仆马羸瘦者。母曰:‘贫而见我,是我荣也。若黩货而归,贻吾忧矣。’”由此可见,曾致尧为官清廉离不开其母的教诲和支持。

曾巩认为,“正己而治人,故谓之政。政者,岂止于治文书、督赋敛、断狱讼而已乎”,为政者必须修身廉洁自律,做到“则万物之自外至者,安能累我哉?此君子之所以虚其心也,万物不能累我矣”,才能起到以身作则,“正己”而后“正人”的作用。曾巩出任福州知州时,当地有很多寺庙,庙产富饶,寺僧也无须承担税赋劳役,因此许多百姓乐于通过贿赂官吏附籍于寺,而僧人更是公然“赇请公行”,希望曾巩能予其住持之位。这种以向主官行贿而谋得私利之事在当地由来已久,并已渐成风习,但曾巩却坚持“授帖于府庭,却其私谢,以绝左右徼求之弊”。他拒绝贿赂,坚持用择人以贤的清正之风,涤荡私相贿赂的污浊之气,使福州官场“阖府徼赂,至裒钱数千万”的陈腐习气得到改观。

父亲去世后,曾巩实际上在兄弟间承担起了父亲和老师的责任。《宋史·曾布传》中就有曾布“年十三而孤,学于兄巩”的记载,而曾肇更是直接认为他与曾巩之间“属则昆弟,恩犹父师”。当弟弟们出仕一方后,曾巩还是时时关心,教诲他们修身廉洁自律的为官做人之道。诗作《寄舍弟》《与舍弟别舟岸间相望感叹成咏》《喜二弟侍亲将至》等都反映了他对弟弟们的殷殷关切。有时他还在诗后附言肯定弟弟所获之成绩,鼓励他们坚守祖训,廉洁修身,造福百姓。

为政心怀百姓

曾巩一生历任齐、襄、洪、福、明、亳、沧等七地知州,与父祖兄弟一样,始终关注百姓疾苦。从熙宁四年(1071年)到元丰四年(1081年)的十年间,他每赴一任都做了不少利民之事。如熙宁四年六月,他初到齐州上任便听说此地有一周姓恶霸,横行乡里,残害良民,且势力之大以至于“州县吏莫敢诘”。曾巩不仅立刻将其“取置于法”,而且开始在全州域内大力整饬治安、铲除恶霸、缉捕嫌犯,建乡民安保制,安定百姓生活。据《宋史》记载,经过曾巩治理,齐州“自是外户不闭”,可见治理改善之大。后来曾巩在任职江西时恰逢瘟疫暴发,他不仅妥善处理了疫情,而且坚持以生民为本,使“军民不能自养者,来食息官舍,资其食饮衣衾之具,分医视诊”,使无数百姓免于病患、无数人家免于离散。他每次离任时当地百姓都万般不舍,后人更是相继为他修建了“曾公祠”“南丰祠”,祭祀不断。

曾氏家风不仅闻名于宋代,而且久为后世敬仰。《曾坊曾氏支谱》中收录的曾肇《谱序》记载道:“盖自吾祖考仕皆不称其才,泽不加于天下,然教行于家者六艺之学,孝友之行,廉耻之操,忠信直谅之守,少而习于耳目,长而成于身心,虽不肖者不敢不勉也。”曾家子孙正是在长辈规训之下代代相传,才逐渐形成了令人敬仰的君子之家。明代学者宋濂在《曾学士文集序》中赞叹说:“至于文定公巩、文肃公布、文昭公肇起于南丰……不可以一二数。呜呼!何南丰曾氏之多贤哉!”

责任编辑:黄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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