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沟通协调
审理现场
武宁法院网讯 为就地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大桥法庭于2020年6月17日下午前往武宁县横路乡集镇就一起“打谷机”致伤案开展巡回审理。
2020年4月1日下午,十一岁的被告熙熙(化名)和十三岁的被告康康(化名)在打谷机上玩耍,七岁的原告刘某去打谷机旁拾取玩具时,不慎将手指伸入打谷机的齿轮中,转动的齿轮将刘某的左食指绞伤,经鉴定刘某的左食指构成十级伤残。期间刘某的家长多次与被告家长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损失。
据悉,原告母亲与被告康康的父亲系亲兄妹关系,原告外公与被告熙熙的父亲系亲兄弟关系,为积极化解家族矛盾、查明案件事实,武宁法院大桥法庭决定前往被告康康家中进行巡回开庭。庭前法官和双方进行了沟通,原告父亲认为原告受伤后,熙熙的家长没有及时去探望原告,其消极对待原告的态度是原告起诉的主要原因,也是产生矛盾的重要因素;被告熙熙母亲认为熙熙的哥哥去探望原告时,原告父亲情绪激动,对熙熙哥哥冷语相向,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从亲情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说,虽然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意见,但均同意理性的解决矛盾。双方从拒绝沟通到积极面对问题是庭审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庭审中,双方均意识到自身对子女监护不当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同时原告的外婆也表示今后会妥善保管“打谷机”,防止再次产生类似事故。通过此次巡回开庭,有效的缓解了双方矛盾,同时也警醒村民要妥善保管农具,加强对小朋友监护,尽量让小朋友远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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