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我们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把《意见》落到实处,以更加有力的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能够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要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要及时回应民营企业的关切和利益诉求,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等,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同时,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落实落细。要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更好与舆论互动,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

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必须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让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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