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武宁县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确保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我办特起草了《武宁县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武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梅颖琪

联系电话:0792-2777257(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6点)

邮    箱:wuninglfb@163.com

地    址:人民路88号(武宁县城管局二楼垃分办)

附件:《武宁县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武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武宁县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根据《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先锋、走前列”实施方案》(九分类办〔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全面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环境支撑,努力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生态武宁。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规划引领、科学处置,行业牵头、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街道社区为主体,以单位家庭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工作目标。2022年底,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中心城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基本完成垃圾分类设施布点投放,建成大件垃圾拆解站,厨余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基本满足需求;全县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2023年底,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养成;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基本建立;工业园区建成1个垃圾分类示范点,各乡镇至少建立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集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2025年底,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城区居民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区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结合实际统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公示牌。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上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进环保纸袋替代塑料包装袋。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企业推行“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

(三)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借助创文网格片区责任单位和社区的强大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提高居民参与率和知晓率。切实从娃娃抓起,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少先队、学校共青团等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去哪了”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到生活垃圾处理环节现场教学,动员家庭积极参与。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依托融媒体中心、武宁发布、微武宁、微晓武宁等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频次;各创文网格片区每季度安排入户宣传全覆盖,每月组织宣传活动至少1次;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宣传车等载体,加大车站、公交场站(车厢)、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

(四)完善分类投放收集体系。结合实际,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建设,推进县城一级、二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满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需求。建立分类督导员值守制度,做好投放点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等场所设置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逐步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五)完善垃圾分类运输体系。严格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做到垃圾运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车辆分类标识统一、规范、清晰。加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向社区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垃圾收运队伍。

(六)科学规划垃圾分类处置。根据《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启动编制我县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求。合理布局建设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规划建设集中分拣中心和集散场地,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规划建设大件垃圾拆解站。加强对餐饮业餐厨垃圾的监管,实行统一收运管理,根据省市布局,与修水县共建共享垃圾处理设施,我县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以及垃圾渗滤液全部转运至修水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七)加快打造分类示范点位。以街道、社区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位建设。示范点位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位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县建成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2年4月—5月)

1.方案制定。5月中旬召开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5月31日前各部门、豫宁街道、工业园、新宁镇根据本方案分别制定本区域、本单位、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逐级召开动员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业务培训。5月31日前,由县垃分办牵头组织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由各参训人员完成本单位人员培训,并组建县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定期开展宣讲、培训。

3.教育引导。5月底前,由县教体局组织专门力量编写符合武宁实际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资料,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活动”“垃圾去哪了”等活动载体作用。

(二)全域实施阶段( 2022年6月—2022年12月)

1.宣传发动。一是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统筹协调县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投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支持垃圾分类工作;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推行“党建+垃圾分类”模式,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到社区、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三是由团委、妇联牵头,发动青年志愿者队伍、妇女、义工等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四是开展垃圾分类“八进”活动。垃圾分类“进社区”由豫宁街道负责实施;“进机关”由县机关事务中心牵头,各单位具体实施;“进企业”由工信局牵头,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业园配合实施;“进学校”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进景区”由文广新旅局和旅发公司组织实施;“进商场(包括进农贸市场)”由商务局、市监局组织实施;“进宾馆、进饭店”由文广新旅局、市监局组织实施。以上活动具体工作方案由各牵头部门6月10日前完成制定。

2.设施建设。6月20日前,由垃分办指导,豫宁街道负责完成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所需的前端分类设施数量统计及各个垃圾投放点的选点;9月30日前,完成前端分类设施采购、分发、安装工作;7月20日前,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所管辖公共区域(城市道路、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设置。6月启动分类车辆的采购、分类中转站的提升改造、有害垃圾暂存点、大件垃圾拆解站、分类宣教中心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9月底前投入运行;同时启动再生资源网点布局和引进再生资源企业。10月1日起城区正式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3.示范创建。10月底,由教体局牵头完成2所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由城管局牵头完成2条垃圾分类示范街创建;由机关事务中心牵头完成5个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由市监局牵头完成新城农贸市场分类示范创建;由商务局牵头完成1个大型超市分类示范创建;由卫健委牵头完成1所医院分类示范创建;由文广新旅局和旅发公司完成1个景区、武宁宾馆分类示范创建;交通运输局完成客运中心垃圾分类示范创建。12月中旬,由豫宁街道牵头完成2个非封闭小区分类示范小区创建;由住建局牵头完成2个封闭小区分类示范小区创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工业园区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各乡镇结合集镇提升工程,创建乡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集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各乡镇(豫宁街道、工业园)要建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所辖区域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建立健全三级联动机制,明确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将垃圾分类纳入创文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结合党员“双报到”制度,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居住地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并将督促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其中一项工作内容。

(三)落实资金保障。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重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宣传和考核等相关支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鼓励支持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四)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合理制定或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五)强化监督考核。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制度,定期督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检查、月考核、季通报,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等直接挂钩,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不力的,要一票否决。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公告栏、宣传栏等渠道,公开线索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开展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强化执法检查。强化与公安、市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执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交流学习,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邓奕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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