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武宁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大力支持企业、个体生产经营,着力为武宁县保民生促发展,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供水方面
1、武宁自来水有限公司通过武宁供水公众号发布信息,接受用户通过电话(0792--2761229)、微信(武宁供水公众号)等方式反映用水诉求,及时处理用水问题。
2、疫情期间不得停水,不得收取滞纳金等附加费用。
二、工程建设方面
对工程项目建设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合理延后合同执行期限,不做违约处理。
三、资产租赁方面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公租房和广告发布除外),免收3个月租金。
武宁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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