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整改实际成效回应群众期盼——九江武宁县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综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宁县委县政府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最过硬的作风、最扎实的行动,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高度重视 正确引导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

武宁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对重大案件亲自过问研究、调度推进,多次在全县性会议上安排部署,并坚持常态化深入基层调研督导。武宁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1次专题性会议,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摆在战略性、全局性位置进行谋划和推进。确保活动经费,将35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设立10万元扫黑除恶见义勇为基金和10万元宣传经费,为武宁县公安局扫黑办划拨72万元专项经费。不断充实扫黑办力量,从政法各部门抽调10人到县扫黑办集中办公,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扫黑除恶宣传遍及全社会

为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纵深,武宁县注重舆论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知晓率,正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打击扫黑除恶宣传签名活动

用好传统手段进行宣传。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制作了扫黑除恶宣传栏、张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发送公开信、宣传手册、手机短信、开通农村广播、设立大型展板、站台广告、宣传栏、刷写标语墙、建筑围挡等共计26.7万余条(处),并对老旧破损的宣传标识牌全部撤换。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干群的知晓率,2019年6月开始,持续深化全县“三访”工作法,在全县开展“访民情、促和谐”回头看大提升活动,组织2000多名党员干部进村入户,深入群众家中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发放了印有扫黑除恶宣传的扇子、围裙、帆布包等10.8万个。

不断创新方式进行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抽调专人充实力量,制定宣传计划。2019年8月开始,每月制作拍摄一个扫黑除恶专题片。

重拳出击 有黑必扫

重拳出击,严惩黑恶犯罪。全县政法机关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坚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加强协作联动,依法快捕、快诉、快判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2019年,审结了以黄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及钟某涉恶犯罪集团案,打掉一起在非法采砂方面的重大涉恶案件,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强化线索摸排,加大处置力度。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通过群众举报、案件梳理、纪委监委筛查、政法机关排查及发动检举、部门执法提供等多种渠道,2019年共收集线索154条。组建了专门的线索核查力量,对尚未作出核查结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一次集中攻坚,全面梳理核查,对一些疑难复杂的线索,采取抽调专人组织力量等超常规措施,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模型,对案件信息、犯罪人员信息、重点行业领域信息进行录入、分析。

公开宣判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深化部门联动,坚持从严惩治。注重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办案专班聚焦打击重点。2019年,武宁县公安局共破获涉黑涉恶案件36起、抓获涉案成员93人、刑事拘留75人,其它处理8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2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15人,2019年7月立案查处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29人,个案起诉3人;武宁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2件36人、依法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55人、依法批准逮捕涉黑“保护伞”案5件5人;武宁县法院办理涉黑案1起,涉恶案1起,保护伞案件5起,共青城市潘某某等5起。依法查扣、罚没黑恶势力非法所得,共计3384余万元,查实范家宏案1300万元债权,现已成立执行小组对范案债权进行追缴。

净化社会环境,拓宽打击领域。在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按照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深入开展“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武宁县公安局先后开展打击黄赌毒“亮剑一号”、“亮剑二号”等专项行动,组织集中清查统一行动5次,出动警力400余人次,共破获黄赌毒刑事案件5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1人,刑事拘留50人,移送起诉50人;查处黄赌毒行政案件150起,行政处罚281人,强制戒毒33人,缴获各类毒品130余克,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社会环境。

打伞破网 除恶务尽

在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武宁县将矛头直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做到除恶务尽。

整治砂石市场

坚持扫黑除恶与查打“保护伞”、基层“拍蝇”同时发力。重点查办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重要问题线索,集中组织力量深挖细查。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盗采矿产资源、砂石市场及鱼市场混乱等现象,成立了3个以县领导任组长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丰硕战果。成功打掉了1起以李某某为首的砂石领域涉恶犯罪集团,破获非法采矿(砂)案3起,刑事拘留13人,提请批准逮捕8人。矿业方面:对全县53处矿权进行逐一排查,对其中存在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行为的27个矿权全部立案查办。共计拆除变压器21台,没收违法所得600余万元,罚款200余万元。对群众反映的“石门楼镇钨矿存在长期有人组织盗采现象”,开展了调查及综合整治,规模盗洗钨砂点已全部清除;砂石方面:成立了武宁城投砂石经营有限公司,负责砂石采运销工作,实行采管分离。同时,由公安、水利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大队,加大监管力度。河砂运营及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砂石售价下调为133元/立方米,农民建房和乡村公益事业用砂销售价降为70元/m3,切实解决用砂价格高问题;“鱼市场”方面:对武宁县庐山西海水域捕捞动态和武宁市场鲜鱼供应进行监管,建立市场鲜鱼来源、市场日供应量、鱼贩子活动情况等管理台账,同时实行指导价管理。强化水域综治工作,形成常态化水域巡查管理,加大对水域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起,打击处理5人,查处电鱼行政案件32起,处罚33人。

将扫黑除恶纳入县委巡察重点内容,已开展专项巡察2轮。创新设计“两表三单”,采取“一案一卷”的形式,规范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信息台账。着力构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全县“一盘棋”格局。出台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的通知》《武宁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报送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打伞破网”专班,进一步强化“一案双专班”办案模式。从严督促公安机关落实“签字背书”制度。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侦办的案件开展“签字背书”,移送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4条。探索制定《关于建立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联点包案督办工作方案》,对21个乡镇和10个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系点,对公安机关侦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展包案。坚持“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2019年,县纪委监委收集和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4条,办结问题线索34条。初步核实20条,立案16件,查结13件。问责处理23人,其中组织处理10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

持续发力 固本强基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在取得既有成绩基础上,武宁县委县政府持续发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收官。特别是由于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面对更加复杂的形势,武宁迎难而上,坚定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争取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两不误”“双胜利”。

结合疫情防控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将疫情防控责任区和各大卡点作为一线宣传的主阵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网格员,在开展外来人员入户排查、卡点检测、科普宣教,同时加强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进一步宣传打击违法犯罪,公布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团结一致抗击疫情和打击违法犯罪等黑恶势力,实现防疫和扫黑除恶宣传相结合。

继续加大案件线索侦查力度。疫情期间,全县统筹协调,对2020年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谋划布局,理清思路;指导部门进行工作重点梳理和行业专项整治研究,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向着重点行业长效常治的目标推进攻坚;督促相关部门及人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锤炼一支顽强拼搏、敢打敢干、作风正派的钢铁队伍,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人员基础和保障。李某某涉恶犯罪集团是武宁扫黑以来侦办的第二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其案件在防疫期间需要起诉,为了确保其能顺利起诉,县公安局扫黑办民警在大年初四开始整理该犯罪集团中所有案卷,认真审核,加大证据的固定。该案于2020年2月7日顺利起诉到县人民检察院。彰显了武宁决胜扫黑除恶的决心与信心。

同时,加强党组织建设,筑牢基层堡垒,不断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基。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通过排查发现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针对问题健全“八个一”举措,全面开展整顿工作。进一步筑牢基层党组织的“铜墙铁壁”,制定出台了《武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建设“1234工作法”实施方案》,对202个近3年来存在职务犯罪、信访举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职、离任乡干部和党代表进行了逐一摸排,全面分析研判违纪违法相关问题。通过前阶段工作的稳步推进,达到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示范先行、全民动员参与的良好效果。

武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纵深,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赢得了党心民心,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2019年4月、10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5督导组先后两次来武宁督查指导工作,对武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最美小城山水武宁风清月朗、水笑山欢,在奔向全面小康的大道上阔步迈进。(文/雷国斌 谢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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