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三赴公堂 法官巧寻症结促调解

武宁法院网讯 近日,武宁县人民法院宋溪法庭顺利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说到这起案件,也算是一波三折。

原告吴某今年已70多岁,与被告系邻居关系。2015年,被告因做生意需要向原告借款,期间曾付过部分利息。2019年,因被告无力偿还剩余借款本息,经协商一致原告同意被告以其所有的房屋抵偿其中部分欠款,并签订以房抵债的还款协议,协议签订后,被告收回了抵偿欠款的借据原件。后因该房屋有抵押贷款,原告无法按协议约定获得房屋所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经了解,这是原告就该借款第三次诉至法院,前两次均因相关原因撤回了起诉。

“一个月不到的时间起诉三次,这案子肯定有蹊跷”,承办法官想到。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被告就一句话:“原告诉请的借款已经还清,否则请原告提交借据原件,这个还款协议与本案无关”。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承办法官对该案内心有了初步的定论:原告陈述的应该属实,但苦于没有借条原件直接予以证明。

庭后,承办法官将被告留下,将相关情况与被告释明,被告听到法官有理有据的分析后,默默的点头说道:“别的也不说了,看法官能不能帮忙做下工作,让原告少点利息,最近几年做生意确实亏了很多”。

当日,经法官庭后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还了原告一个公道,分期给付的还款方式也缓解了被告的资金压力,此举得到了原、被告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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